為進一步加強審計監督,規范委托社會審計中介機構服務的行為,防范審計風險,提升審計質量,省物產集團擬建立審計中介機構備選庫,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選入庫社會類審計中介機構,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審計服務范圍
年度財務決算審計、經濟責任審計、內控管理審計、基本建設工程竣工決算審計、清產核資審計及其他專項審計。
二、報名截止時間
2025年2月28日
三、報名條件
申請加入集團公司備選庫的審計中介機構應符合以下條件:
(一)依法設立。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相應執業資質,持續經營3年以上,具有成熟的團隊和項目負責人。
(二)體系健全。具備健全的質量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體系,具有較好的風險承擔能力。
(三)質量保證。具備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執業經驗且業績優良,具有承接央企、國有企業審計項目經驗。
(四)資信良好。近三個年度未出現受到刑事處罰或行政處罰、行業處分且情節嚴重的情況。
四、應提交資料
(一)資質證書、營業執照復印件、企業簡介、企業信用等級證書、獲得協會或地市級及以上相關獎項資料復印件;
(二)公司團隊成員名單及成員執業情況;
(三)公司近三年服務政府機關及國有企業等審計中介業務業績一覽表、近三年營業收入情況(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合同關鍵頁復印件);
(四)《審計中介機構入庫申報表》(附件)。
五、征選須知
集團將對報名的審計中介機構申報材料進行審查,對不符合條件、材料虛假、情況不實等機構將不列入備選庫名單。對申請資料齊全的,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審核,擇優列入備選庫名單。評選結果將于2025年3月7日前,電話通知入選會計師事務所。
本次納入備選庫征集項目僅為意向性入選,不涉及具體的服務采購,不涉及費用計付,不形成具有約束力的法律關系。具體項目將在完成建庫后按集團有關規定在備選庫范圍內進行選聘,具體權利、義務以正式服務合同為準。
審計中介機構備選庫實行動態管理,定期組織庫內審計中介機構的綜合服務評價,評定結果為差的審計中介機構,或庫內審計中介機構如出現行政處罰、行業處分、重大違約等失信行為的,集團公司有權將其出庫,不再參加集團及所屬公司內部的采購服務。
六、 有關要求
(一)申請人需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負責,資料需加蓋公章并密封。
(二)申報表及相關資料(包括紙質版和電子版)請務必于2025年2月28日下午18:00前,報送省物產集團內部審計部(青海省西寧市朝陽東路34-2號朝陽物流交易中心18樓)。
聯系人及電話:龍昇江 0971-5500919 17697293893
韓 茜 0971-5500919 15110980665
青海省物產集團有限公司
2025年2月17日